開槍射警險穿心 檢方起訴嫌犯建請從重量刑
2021/9/30 16:41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30日電)宜蘭蔡姓警員8月在執勤時遭呂姓嫌犯開槍,所幸子彈從蔡員心臟旁射過,逃過一劫。檢方表示,呂嫌藐視公權,罔顧他人生命,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以示懲儆。
宜蘭礁溪警分局蔡姓警員8月2日深夜在頭城鎮攔截違規呂姓男騎士時,呂男突然持槍朝蔡員胸口開槍。蔡員當時雖負傷,仍奮力制伏呂男。
蔡員之後經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治療,8月中旬康復出院。
宜蘭地方檢察署表示,呂男當時僅為了規避攔查,竟在公眾馬路上,近距離持槍射擊執法員警胸口,涉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全案提起公訴。呂男因無視法紀,藐視公權,罔顧他人生命,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處呂男有期徒刑15 年,以示懲儆。(編輯:張銘坤)1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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