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平鎮停車場崩塌釀死 結構技師坦承載重誤植
2021/9/6 18:37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6日電)桃園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樓地板坍塌釀1死2傷案,法院今天召開程序準備庭,建築師與營造公司負責人否認犯行,結構技師坦承結構設計載重部分誤植,請求重新鑑定釐清肇事主因。
平鎮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工程去年4月30日發生崩塌意外,造成56歲林姓與詹姓工人受傷,但當時在地下3樓執行牆面整修作業一名女工因逃生不及遭埋,尋獲時已明顯死亡。桃園地檢署委託桃園市建築師公會鑑定,肇禍主因指向結構計算錯誤。
桃檢起訴指出,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於2018年2月,將停車場工程的設計、監造技術委由張姓建築師承攬,張男再將工程結構分析及設計委由洪姓結構技師負責,但在結構設計時出現錯誤,導致單位載重、剪力不足。承包的陳姓營造公司負責人也未在施工前檢討契約書所附結構計算書內容,連串疏失造成崩塌意外,今年4月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張、洪、陳3人。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召開程序準備庭,張姓建築師對於起訴事實不承認,認為依「建築法」規定,將結構設計及計算委託結構技師,建築師不須覆核,檢方也未就建築師須負責部分盡舉證責任。
陳姓營造公司負責人同樣否認起訴事實,認為肇禍主因是結構計算疏失,營造公司只負責施工,與規劃設計階段無涉,雖然在發現施工上顯有困難或有公共危險之虞時,應即時通報,但這與核算結構是兩回事。
洪姓結構技師雖坦承結構設計載重部分「誤植」,但是否為肇事主因有待釐清,同時質疑桃園市建築師公會鑑定報告證據力,並認為建築師除設計也有監造責任,營造商同負查核義務,且本案還有土方暫置等問題,請求委託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重新鑑定。
但檢察官認為原報告鑑定結果公正應可採信,不須再進行其他鑑定。(編輯:李錫璋)1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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