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得標廠商索賄案移審 張姓少將50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31日電)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張姓少將涉向得標廠商索賄案,今天移審新北地方法院。地院下午開接押庭後,諭令張男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三赴警局報到。
新北地檢署偵辦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張姓少將涉索賄案,26日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在押的張男起訴,全案今天移審,下午召開接押庭。張男在庭上坦承收受2600萬元,但辯稱是廠商主動行賄,被檢調盯上後,在台中的岳父家頂樓以金爐燒毀賄款2000萬元。
張男委任律師表示,張男就本案之期約及收受等客觀事實均已承認,唯一爭點在法律的適用,被告是否確有起訴書所指的職務行為,並無所謂勾串證人共犯或煙滅相關罪證問題,且被告願主動籌措繳交犯罪所得,因此並無繼續羈押之必要。
檢方庭上指出,張男涉犯7年以上重罪,本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而張男雖辯稱賄款已燒毀,所用金爐正送檢驗中,結果出爐前,實未能確認是否已滅失,故被告仍有隱匿的可能性,若釋放被告,又擁有鉅額款項,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請求續行羈押。
法官認為張男犯罪嫌疑重大,但他已坦承犯行,裁定500萬元交保;因張男委任律師表示仍需時間籌措款項,建議先還押,法官則表示可隨時辦理交保。
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張姓少將涉在擔任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處長期間,藉身負主管國防工程、設施與經管不動產之規劃、構建、督導及管理事項等權責機會,透過孫姓建築師向得標廠商中華工程索賄。
張男指示下級以縮減樓地板等方式,提高建物每坪單價,讓業者獲得更多利益,業者得標後與下包土石清運工程業者合作,以墊高工程款方式,套取新台幣4500 萬元,由白手套陸續交付2800萬元賄款,其中200萬給介紹人當謝酬。
新北地方檢察署去年認為罪證不足,將涉嫌索賄的張姓少將不起訴。今年另案偵辦該工程營造商中華工程前董事長涉浮報費用收回扣案,發現張男涉貪的新證據,決定重啟偵辦。(編輯:方沛清)1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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