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併購玖地案 董事長陳仕修涉違證交法遭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如興併購玖地集團案,今天依違反證交法有價證券發行詐偽、隱匿應申報之財務業務文件、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如興公司董事長陳仕修等3人。
被起訴者除了陳仕修外,還包括如興公司財會部副總經理徐仲榮、法務及投資部門經理黃詩萍;JD Holdings公司負責人孫瑒則被通緝中。
檢方指出,如興公司是以牛仔褲製造、加工、買賣及進出口為主要經營業務;JD Holdings是設於開曼群島的控股公司,另轉投資JD BVI及Tooku BVI兩家子公司,並由JD BVI轉投資註冊於香港的玖地製造公司,同樣以牛仔褲製造、加工等為主要業務。
檢方表示,陳仕修有意透過併購JD BVI與Tooku BVI,擴大如興營業規模,董事會於民國104年決議授權陳仕修收購事務,並經股東臨時會通過收購案,並由經濟部核准投資。如興於104年12月間、105年9月間兩度向金管會申報發行新股,105年11月間補正資料,均被金管會函復停止生效。
檢方指出,陳仕修等人明知金管會質疑收購案預期綜效及交易價格的計算方式,不准予辦理現金增資,為爭取金管會核准,對金管會隱匿JD BVI於收購案進行中藉由出售旗下重大虧損子公司以拉高未來淨利的事實。
同時,陳仕修等人利用向金管會提出如興公司僅需於交割時給付頭款,餘款等到收購後經營績效達到公開說明書上的預期投資效益後,再分期付給JD Holdings的兩面手法,導致金管會誤信能藉由設定獲利門檻的分期付款條件保障投資人權益,於106年1月間同意如興公司辦理現金增資。
檢方統計,陳仕修等人藉此方法,讓如興公司違法募資金額達新台幣130億2000萬元。
檢方指出,如興公司收購JD BVI及Tooku BVI後,明知JD BVI稅後淨利加計虧損子公司的稅後虧損後,較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及買賣增補和合約所規範的稅後淨利短少577萬餘美元,如興顯然無需給付第1期績效款項1260萬美元給JD Holdings。
不過,檢方查出,陳仕修等人竟指示如興公司匯款到JD Holdings公司帳戶,作為第1期績效款項,造成如興公司損失新台幣3億7258萬餘元。(編輯:李錫璋)1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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