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未戴口罩拒繳罰鍰 執行署扣押存款收取入庫
2021/8/20 12:03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0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朱姓、高姓民眾在捷運站內未戴口罩,各遭開罰3000元但拒絕繳納。台北分署今天核發執行命令,將2人遭扣押的存款各3000元解付移送機關。
台北分署新聞稿指出,朱姓民眾去年12月未佩戴口罩進入捷運西門站,經站務人員勸導仍拒絕配合,遭裁罰新台幣3000元;高姓民眾則在今年6月間,於捷運景美站內未依規定佩戴口罩,遭裁罰3000元。
新聞稿指出,2名民眾均逾期未繳罰鍰遭移送執行,台北分署受理案件後,隨即調查民眾名下財產並核發扣押命令,並經銀行回覆完成凍結帳戶手續。
由於2名民眾都未聯繫陳報清償方案,台北分署今天核發執行命令,命金融機構將扣押金額解付移送機關收取入庫;2案不到1個月即執行完畢,充分展現台北分署執行的決心與努力。
台北分署表示,為加強拒戴口罩案件執行,以確保防疫無缺口,已協調相關移送機關加速移送作業,並已於日前陸續受理相關裁罰未繳案件,將於符合比例原則的前提下,對義務人各項財產發動強力執行,以落實政府防疫政策。(編輯:李錫璋)1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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