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勞動調解不成由同法官續訴訟 7成認同
2021/8/10 19:2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司法院今天表示,勞動事件法自109年1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屆滿1年半,根據最新調查結果,約74%的勞動事件當事人對於「勞動調解不成立由同一法官續行訴訟」新制度表示認同。
司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了解勞動事件法新制是否發揮預期成效,有效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因此辦理「法院勞動調解及續行訴訟制度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當事人對於勞動事件新制多持肯定看法,其中有74%的受訪者認同「勞動調解不成立由同一法官續行訴訟」的新制度;對於法官在程序中的說明、問案態度及進行效率等,滿意度均逾80%。
司法院指出,勞動調解新制是由1位法官與2位熟悉勞資事務的勞動調解委員,共同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在調解程序中,委員會已聽取當事人陳述、整理相關爭點與證據,適時曉諭當事人訴訟可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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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於調解不成立時,由參與調解的同一法官續行訴訟程序,並視為自調解聲請時已經起訴,且以調解程序中已獲得的事證資料,進行訴訟,可有效提升勞動調解程序效率,解決勞動紛爭,兼顧司法資源合理運用及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
司法院表示,完整問卷調查分析結果,已同時公布於司法院網站(連結:https://reurl.cc/En5jjR),歡迎各界指教;司法院也將持續了解實務運作情形及當事人意見,作為精進勞動事件法相關法制的參考。(編輯:李亨山)1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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