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警官涉洩密 認罪獲緩起訴
2021/8/10 15:42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0日電)刑事局吳姓警官涉嫌於台北市刑大任內,將毒品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個資、查緝經過等偵查報告洩漏給友人。台北地檢署考量吳男認罪,今天處分緩起訴1年,支付公庫10萬元。
檢調獲報,吳姓警官於民國106年間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當年11月間,台北市刑大等單位分別查獲2件運輸毒品案。
吳男涉嫌透過LINE通訊軟體,將內容包含犯罪嫌疑人的年籍資料等個人資訊、案件緣起、查緝單位、查獲毒品時間、地點及數量、查獲經過等資訊的偵查報告,傳送給無權知悉的友人,洩漏偵查中應秘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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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3月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刑事警察局,執行搜索2處所,帶回吳男偵訊,訊後諭令吳男交保,另查出吳男還曾洩漏槍擊案的報告給友人。
檢察官考量吳男認罪,依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處分緩起訴1年,命支付公庫新台幣10萬元。(編輯:李亨山)1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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