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連假約飲酒聚會 高市警逮7人依法可罰42萬元
2021/6/13 21:17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3日電)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防疫3級警戒,禁止室內群聚,但仍有民眾不甩禁令,高雄警方今天在大寮區民宅查到7人室內聚會,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最少新台幣42萬元。
疫情嚴峻,高雄市早已宣布室內禁止5人群聚,並呼籲端午宅家勿移動;但是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今天清晨獲報大寮路一處民宅有多人群聚。
警方前往查處,果然發現民宅內有7名青少年在室內飲酒聚會,他們稱因為端午連假相約聊天,不知道違反防疫規定。警方查證身分為非同住親友,立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舉發函請衛生局裁處。
林園分局呼籲,端午連假仍須遵守防疫警戒規定,避免非必要聚會,造成群聚破口,市政府已公告防疫措施,禁止非同住者的室內非必要社交聚會,室內5人以上社交聚會,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張芷瑄)110061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