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子外出拒戴口罩不聽勸推擠員警 移送法辦
2021/5/21 14:16(5/22 09: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1日電)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戶外須全程戴口罩。今天斗六火車站前1名劉姓男子未戴口罩,警方規勸且提供口罩遭拒,劉男還涉推擠警察,全案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罪嫌送辦。
雲林縣斗六警分局今天早上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斗六火車站前有男子未戴口罩且大聲咆哮,警方趕往現場規勸,並提供口罩要給劉姓男子(41歲)使用。
警方指出,劉男不僅拒絕,還涉推擠執法的員警,導致馬姓男員警及曾姓女員警2人分別四肢與臉部挫傷,全案依傷害、妨害公務、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罪嫌,將劉男移送法辦。
雲林縣長張麗善與雲林縣府各局處首長今天分別至縣內20鄉鎮市人潮聚集處視察,並呼籲鄉親出門一定要戴口罩。
張麗善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截至昨天為止,雲林縣有2起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本土確診案例。
張麗善指出,提醒民眾出門一定要戴口罩,勸導不聽者將由雲林縣衛生局以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3000 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張麗善表示,視察時看到有魚販直接掛看版「請戴口罩再購買!沒口罩我送你」,她特別停留下來,對其支持政府政策,表達感謝。
針對取締未戴口罩,雲林縣虎尾警分局長黃維章指出,警方負責做現場違規事實的採證,若接到民眾檢舉未戴口罩,會立刻派員到場蒐證,將相關證據及紀錄表函請衛生局認定是否構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並做進一步裁處。(編輯:戴光育)1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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