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民法官制度 二三審建立操作審查基準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民國112年上路,司法院今天表示,7日辦理「國民法官制度與上訴審審理」專題講座,就審判案件的抗告及上訴審查,建立日後操作及審查基準。
司法院指出,為使上訴審法院法官於112年國民法官新制施行時,妥適依國民法官法規範及立法意旨,處理第一審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的抗告及上訴審查,並建立日後操作及審查基準,司法院7日在司法大廈辦理「國民法官制度與上訴審審理」專題講座,邀請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陳運財講授上訴審制度專題,包括審檢辯學各界人士,共計80多人參與研習。
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致詞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推展司法改革的重要政策,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第一審判決後,第二審一方面要貫徹國民法官制度宗旨,另一方面要確保案件審理的妥當性,上訴審法院應以如何的態度面對,以及如何從中取捨、運作,非常的重要,司法院也為此推動上訴審的模擬法庭,希望經由演練的過程,找出第二審法院適用法律的原則,才能妥適處理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現國民法官制度的精神。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指出,1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國民法官新制,第一波適用的案件類型都是涉及剝奪生命法益之罪,多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第一波施行是否能成功而使國民法官新制為社會所接受,將為整個司法改革最終能否得到人民信賴的重要指標;專題講座充實的課程與深度的討論,已為國民法官制度上訴審運作方式描繪出概括的輪廓。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演講時,聚焦探討國民法官法施行後,刑事訴訟制度上訴審可能遇到的法律爭議及問題解析,並提出如何設計適用於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上訴審制度的觀點,也對上訴審的變革提出建議。
在綜合座談時間時,與談人最高法院法官吳秋宏、高等法院法官文家倩及台中高分院法官邱鼎文等3人,進行精簡扼要的報告,深化與會人員對於上訴審適用國民法官制度的爭點意識,並輔以美國、日本制度等比較法觀點,分析將來上訴審可能面臨的問題及發展動向,並對上訴審查基準提出建言。
司法院新聞稿提及,6月起,台灣高等法院及所屬高分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等,皆將陸續舉辦上訴審模擬法庭活動,相關資料公布於司法院網站「國民法官」專區。(編輯:張銘坤)1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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