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巡佐違法搜索還搭訕毒犯女友 二審仍判8年多
2021/4/27 11:21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7日電)從警26年的高市新興警分局巡佐趙慶鋒涉違法搜索毒犯住家,更看上其女友要求發生性關係未遂,一審遭依偽造文書、貪污等罪判8年10月,高雄高分院今駁回趙男上訴,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趙慶鋒民國108年5月間為查緝毒品案,與李姓、林姓等另外3名員警,均明知未聲請搜索票,也未徵得受搜索人黃姓、洪姓男子同意,違法搜索苓雅區某民宅,事後還要求兩人簽署自願接受搜索同意書,由林姓員警製作內容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事後將兩人依毒品案送辦。
另外,趙慶鋒覬覦洪男年輕女友美色,以協助追查另一毒品通緝犯為由,要求將她加為通訊軟體好友,隨後以不執行查毒等為由,3次要求發生性關係,但未得逞。
全案由新興警分局不護短送辦並配合檢調偵辦,經高雄地檢署偵結,認定趙男等人非法搜索、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要求不正當利益等罪嫌起訴。趙男移審高雄地院後裁定續押禁見;同案3名員警均坦承犯行,獲檢方緩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趙男是資深警察,本應謹守法律規範,恪守執法公正,卻為貪圖辦案績效以非法搜索方式偵查犯罪,侵害人民權利。之後更為掩飾犯行偽造文書,損害檢察機關偵辦案件正確性。
合議庭痛批,趙男因貪圖毒犯女友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及警察人員清廉、正義形象,但兼衡他已坦承犯行且與毒犯女友和解,從警26年期間績效良好,對社會治安維護仍有一定貢獻。
法官審理後,依非法搜索罪判刑趙男6月,得易科罰金。偽造文書罪、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褫奪公權5年。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維持一審原判,駁回趙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黃世雅)1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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