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優良教師猥褻國小女童 二審維持判4年10月
2021/4/20 15:28(4/20 16:04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0日電)曾在台南市國小任教並獲得資深優良教師的男子張博勝,被控對女學生強制猥褻,一審判決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經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一審的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檢方起訴張男涉對10名未滿14歲女學生以撫摸下體與親吻臉頰、嘴巴等方式強制猥褻罪,法官審結認為其中一名女童受害成立,共有10罪,各判3年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張博勝以班導師身分涉從2017年到2018年對女童強制猥褻多達數十次,案發後女童神情有異,母親詢問後帶到醫院就診,發現女童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這件校園醜聞才遭揭發。
此案經上訴後,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原判決。
張博勝曾獲台南市「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涉性侵案爆發後,監察院介入調查發現,張博勝任教長達20多年,涉犯性侵害或性騷擾32件、受害人數多達31人;不當體罰有9件、受害29名學生,還違法在家裡補習,多名校長、老師等教職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或延遲通報與處理。監察院於民國109年7月完成調查報告,提案通過糾正台南市府教育局,以及張所任教國小。
人本基金會揭發張博勝涉性侵與性騷擾女學生,經深入訪查陸續發現有10多名受害學生,且張師犯行可能長達20年,並橫跨2所學校,而學校教職人員很早就知道這些醜聞,卻沒有及時通報處理。台南市教育局當時即表示,張博勝在醜聞事件爆發後遭到解聘,並經通報全國各縣市教育局永久不得聘用。(編輯:陳仁華)11004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