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教師猥褻小學女童 台南地院重判4年10月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8日電)曾獲得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台南市小學男老師張博勝,2017年在任職小學內對1名女學生強制猥褻,經南檢起訴,台南地院對張所涉10罪各判3年8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徒刑4年10月。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酌被告擔任A女老師,竟為滿足一己色慾,未能謹守師生間分際,不顧身為人師的倫理,所為影響A女日後成長過程及對感情或其他親密關係的建立,實應予嚴懲,考量被告犯後態度、智識、生活狀態等情狀,對張所涉10罪各判3年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徒刑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張師涉對10名未滿14歲女學生以撫摸下體與親吻臉頰、嘴巴等方式強制猥褻罪,法官審結認為其中1名女童受害成立,共有10罪。
判決指出,張博勝以班導師身分涉從2017年到2018年對女童強制猥褻多達數10次,案發後女童神情有異,母親詢問後去年3月到醫院就診,發現女童患有創傷壓力症候群,這件校園醜聞才遭揭發。
法院判決指出,對於張男涉及多件妨害性自主案,由於部分案件時間久遠,相關被害人與犯罪事證有待檢方調查中。全案對於張男有罪部分,以及檢察官對判無罪部分都已上訴。
張嫌庭訊時坦承有對A女猥褻情事、但辯稱沒有違反女童意願,法官認為張嫌的作為均足以妨害A女性決定的自主意願,再輔以A女事後主動向母親述說求援、在醫院驗傷時有「哭泣」情形,足認被告對A女猥褻是違反女童的性意願,對少女強制猥褻犯行明確。
張博勝曾獲台南市「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涉性侵案爆發後,監察院介入調查後,張博勝任教長達20多年,涉犯性侵害或性騷擾32件、受害人數多達31人;不當體罰有9件、受害29名學生,還違法在家裡補習,多名校長、老師等教職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或延遲通報與處理。監察院今年7月完成調查報告、提案通過糾正台南市府教育局,以及張所任教國小。
監院糾正文指出,包括台南市教育局、兩所國小相關教職人員知情學生遭到性侵害、性騷擾或體罰,但均未依法通報與處理的重大違失。
人本基金會去年揭發張博勝涉性侵與性騷擾女學生,經深入訪查陸續發現有10多名受害學生,且張師犯行可能長達20年,並橫跨2所學校,而學校教職人員很早就知道這醜聞,卻沒有及時通報處理,令人不齒。台南市教育局當時即表示,張博勝在醜聞事件爆發後遭到解聘,並經通報全國各縣市教育局永久不得聘用。(編輯:孫承武)1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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