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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咪咪訴請離婚王令麟同意 法院判准

2021/3/2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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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太太蔡咪咪委請律師訴請離婚,王令麟答辯同意,北院審酌雙方長期分居異地,未曾謀面長達15年,均無維持婚姻意思,婚姻已有重大破綻,日前判准離婚。

蔡咪咪去年11月委請律師訴請離婚,王令麟後來聲明表示,完全尊重,並感嘆當年力霸東森案後,重創的企業可努力重生,而破碎的夫妻感情卻無法回頭,「但是她永遠是我的至親、我的家人」。

蔡咪咪主張,兩人於民國69年5月24日結婚,共組家庭,生養子女,她協助丈夫創業,互相扶持,但丈夫事業逐漸擴大,甚少陪伴妻女,疏於經營夫妻間感情,長期冷落她及子女。丈夫從90年間搬離住處,雙方幾乎沒有聯絡,分居期間,丈夫也無意修補夫妻關係,分居至今,形同陌路。

王令麟答辯,雙方是在96年開始分居至今,確實長期沒有謀面,也少有聯繫,夫妻不論在生活上或感情上,確實有難以維持婚姻的情況,同意請求判准離婚。(編輯:張銘坤)1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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