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開瓦斯揚言燒屋累犯 加重刑罰被判2年5月
2021/3/20 15:55
(中央社記者侯文婷高雄20日電)高雄廖姓男子104年曾因討錢被拒旋開瓦斯桶,對母親揚言放火燒屋,遭高雄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4月有期徒刑;他去年故技重施遭逮捕後,法院加重刑罰,判2年5月。
廖男與母親同住公寓,民國104年,他向母親索討金錢遭拒,便恐嚇「要死大家一起死」、「要放火燒屋」,並從廚房拖來瓦斯桶,到客廳旋開又關上,嚇得廖母跑出屋外報警。警方到場後,他又再度開關瓦斯恐嚇,最後仍遭逮補移送。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以廖男沒讓瓦斯溢出,依恐嚇危害安全及妨害公務,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去年12月,廖男又因房租問題,要母親打電話給房東遭拒,情緒失控下,再度將瓦斯桶搬至客廳,並手持打火機;後來,為阻止警方入內,他轉開瓦斯桶,並持打火機點火;最後,廖男見事態嚴重,關閉瓦斯桶開關閥,才未釀災。
全案送交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合議庭認為,廖男僅因細故,就打算引爆瓦斯桶,若火勢延燒,更恐傷及其他住戶生命,對公共安全危害不輕,以廖男為故意以煤氣炸毀住宅未遂累犯,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5 月,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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