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硼砂摻入同學水壺 市府籲勿揭露身分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2日電)嘉義市昨天傳出國中女生至少3次拿硼砂摻入同學水壺飲用事件,引起議論,市府今天籲請大家勿揭露足以識別兒童與少年身分資訊。嘉義地方法院已對加害者裁定保護處分。
整起事件引起社會議論,嘉義市政府今天呼籲,每個孩子都需要保護,特別是未成年的孩子,大家務必遵守兒少法規定,勿揭露足以識別兒童與少年身分資訊。
嘉義市社會處也呼籲民眾與網友,請勿打探、傳遞、揭露與本案有關身分與相處細節,更不能以訛傳訛或加油添醋,造成孩子二度傷害與難以磨滅的傷痕。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表示,案件經法院調查後,認為依現有證據並不足以認定少女的行為已符合殺人未遂的要件,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特別規定,認定少女觸犯傷害未遂的曝險行為,也就是少女有做出法院不允許的行為,因此,她的行為確實不當,故仍對少女裁定保護處分,將交由少年保護官輔導。
去年9月間,這名國中女生因不滿被害同學向導師告狀,便與其他3名同學在網路群組討論購買硼砂加水稀釋,女學生以此一手法至少3次將硼砂水加入被害同學的水壺。被害人母親金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去年12 月展開調查,警詢後,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函送嘉義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被害人母親認為日前法院開庭時,女學生根本沒有要認錯,且對方律師還表示這只是同學間的開玩笑,代表對方完全沒有要認錯。
被害人母親表示,訴諸司法的重點主要希望導正這名少女的偏差行為,不過,開庭時,法官並沒有訓戒少女,反而只是督促雙方趕快和解;她表示,求償目的不是要錢,希望對方有所警惕,即使有求償金額,也會捐給弱勢團體。
被害人母親指出,這名少女被裁定保護處分,雖然不滿意、無法接受,但為了保護小孩,加上對司法沒有信心,不會繼續尋求司法途徑解決。(編輯:方沛清)1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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