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毒咖啡包害3少年亡 3嫌:沒殺人犯意求輕判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販毒集團陳姓、吳姓和劉姓男子涉販賣毒咖啡包進入校園,1個月害死3名少年,一審依殺人等罪重判19年至25年。二審日前開庭,3人均否認有殺人犯意,已供出毒品上游,請求輕判。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25日開庭,30歲陳男、26歲吳男及23歲的劉男出庭均表示,一審基隆地院判刑太重,沒有殺人及販賣禁藥致死的犯意,僅是販賣二級毒品;陳男及吳男表示,之前有被警方提訊供出並指認毒品上游的唐姓男子。
受命法官黎惠萍詢問,林姓少年死亡後,為何還要繼續販賣毒咖啡包給鄧姓及周姓少年;陳男答說,當時從林姓少年的女友那兒得知死訊,但他無法確認林姓少年是吃了咖啡包死亡;吳男表示,他是借住在陳男家,當天陳男喝酒,叫他去跑這趟;劉男則說,當時他已三天沒睡,精神恍惚。
陳男庭上承認販售二級毒品,但沒有賺差價;吳男及劉男則強調只是運送毒品給鄧姓及周姓少年。辯護人均表示,3人應適用刑法59條的「情堪憫恕」減刑,且3 名少年死亡為異常事件,與3人行為應沒有因果關係。
辯護人聲請調查證據,請求發函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本案的毒咖啡包中PMMA(俗稱強力搖頭丸)成分含量為何?對應出3名少年因PMMA中毒過量致死的劑量、換算施用包數為何?確認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公訴檢察官表示,林姓、鄧姓及周姓少年施用3人販售含有PMMA成分的咖啡包,致毒品過量中毒死亡,經基隆地檢署相驗及法醫所解剖鑑定在案,也有扣得本案咖啡包,應沒有再鑑定必要。
法官庭末諭知,辯護人聲請部分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4月6日續行開庭審理。
這起校園販毒致死案件,發生於去年6月間,經檢警偵破起訴,一審基隆地院去年12月認為,3名被告為謀自身利益,吸收少年販毒,對象又大部分是少年,明知會有死亡結果,卻讓它一再發生,情節重大,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禁藥致死罪、殺人罪以及適用兒少法加重重判陳男25年、吳男25年、劉男19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編輯:張銘坤)1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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