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隆乳致患者乳房病變 前外交官夫二審判3年6月

2021/2/25 20:0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5日電)駐奧地利前代表史亞平的丈夫郝治華,以含有聚丙烯醯胺成分的物質為人隆乳,造成被害人乳房產生病變,台中地院一審判他9年5 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曾任台中萌葳診所院長的郝治華,於民國90年到104年間,對外宣稱不必開刀,注射玻尿酸進行隆乳、安全無虞,陸續替11名女病患隆乳。

陸續有被害人事後出現硬塊、病變,經送工研院檢測後,才確知並非郝治華所稱「玻尿酸」,而是含有聚丙烯醯胺成分的物質。

台中地院審理後,106年1月間依違反藥事法、詐欺等罪判處郝治華9年5月徒刑。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檢方所舉證的證據,無法證實輸入禁藥與販賣禁藥的真實程度,無法形成被告有罪的心證,且無其他積極證據。

另法官審酌郝治華與4名被害人和解,二審依違反藥事法及詐欺等罪,改判3年6月徒刑,可上訴,民事部分仍在審理中。(編輯:卞金峰)11002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