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醫師將被告帶到速食店精神鑑定 檢方嚴詞否認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5日電)鐵路警察李承翰被刺死案,二審改判被告17年,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昨天表示,二審檢察官無理指控他把嫌犯帶到速食店做精神鑑定;檢方今天嚴詞否認。
鐵路警察李承翰被刺死案,二審台南高分院昨天改判鄭姓凶嫌17年,服刑期滿再強制監護5年。沈正哲昨天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到,一審檢察官不同意鑑定內容,就攻擊他不專業,二審檢察官指他把嫌犯帶到速食店做精神鑑定,這樣無理的指控導致很多人對他產生誤解。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今天表示,經徵詢當時蒞庭的二審檢察官,檢察官並沒有提到醫師把嫌犯帶到速食店做精神鑑定,這一部分為醫師亂拼湊、虛構內容,在押的被告怎麼有可能會被帶到速食店精神鑑定。
另外,針對沈正哲認為一審檢察官不同意鑑定內容,攻擊他不專業部分,蔡英俊說,主要是沈正哲在一審的審理時曾提到,醫院門診以外時間,就是會查房,或是去台北教書上課,因此,晚上都會去速食店唸書,因此,當時連去了3、4天速食店完成鑑定報告。
蔡英俊指出,沈正哲身邊沒有相關卷證資料,只憑自己筆記印象,就下鑑定判斷,因此,一審公訴檢察官才會質疑鑑定程序不夠嚴謹,且認為這一份鑑定報告可信低。
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民國108年7月3日晚間8時56分駛抵嘉義車站,鄭姓男子遭列車長發現無票乘車,鄭男因補票問題和列車長發生衝突。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24歲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送醫失血過多不治。
鄭男遭逮被移送法辦,嘉義地院採納沈正哲的精神鑑定報告,以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而判無罪,但台南高分院認定鄭男辨識行為及控制能力未完全喪失,撤銷原判決,改判17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002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