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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 死者家屬求償控凶嫌陳伯謙脫產

2021/2/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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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經撤銷發回高院更審。死者家屬在民事部分,求償約新台幣1400萬元,律師今天說,陳的房產已轉移;北院訂3月11日宣判。

陳伯謙被控於民國107年6月間在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進行分屍,另將高女包包內現金花用殆盡。

一審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認定,他自首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並帶同警方尋獲屍塊,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

民事部分,死者家屬領取10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向陳伯謙求償約14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高女父母並未到庭。

高女父母的委任律師說,之前有對陳伯謙聲請假處分,但陳伯謙已將房產移轉,因不清楚移轉給誰而無法補正,遭到法院駁回;陳伯謙無端剝奪生命,使高女父母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悲憤難當,請法官就精神慰撫金等求償部分依法審酌。

陳伯謙委任律師聲請傳喚證人,並要求鑑定虛偽自白,主張陳伯謙於警詢、偵查中自白受到他人影響。

法官庭末諭知本件辯論終結,訂於3月11日宣判。(編輯:方沛清)1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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