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控許宗力涉誣告案 北院18日首度開庭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提自訴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等涉誣告案,北院去年裁定駁回,高院認為北院未開庭,也無調查,發回北院審理。北院將於18日首度開庭,石木欽將委託律師出庭。
司法院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到北院通知。
石木欽被控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與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為富商翁茂鍾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並多次接受招待等。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認定石木欽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與法官守則等,情節重大,移送監察院審議。監察院去年彈劾石木欽。
石木欽去年4月間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遞交刑事自訴狀,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與政風處長沈明倫涉誣告、偽造文書罪。
石木欽認為,司法院「未審先判」他的請辭案,先以新聞稿不實抹黑,再洩密給特定媒體帶風向,待他澄清後,又改以在上位者應有更高道德標準指控,再度企圖抹黑他為破壞司法改革者形象。
石木欽指控,司法院未對他的請辭案有任何積極調查,反而在今年3月,以未曾有的先例,向監察院提出他全家大小20年來銀行帳戶資料,誣稱這些都是他的人頭帳戶。
台北地院去年9月間認定,當初檢舉函是經最高檢察署發交台北地檢署偵辦,因查無翁姓友人具體犯罪事證,未發現涉及犯罪而予以簽結。最高檢察署即依執行正己專案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將北檢報告書及案件相關卷證函轉司法院研處。
北院指出,司法院接獲函文及卷證後,經政風處比對事證,進行行政調查。許宗力、呂太郎與沈明倫等製作及核定行政調查報告應無誣告的惡意,也無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依石木欽所提出證據,許宗力等人犯罪嫌疑不足,裁定駁回。石木欽不服,提起抗告。
高院指出,北院收案後,未曾開庭訊問石木欽,遍閱全卷也無任何調查的紀錄,即引用石木欽主張登載不實的本案調查報告內容,逕認許宗力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北院未踐行必要的訊問及調查程序,也未賦予石木欽說明及補正機會,所為裁定於法未合,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審理。
北院收到高院裁定後去年底分案,法官將於農曆春節後的18日下午首度召開調查庭,並傳喚石木欽到庭陳述。據了解,石木欽當天不會出庭,將委託律師到庭說明。(編輯:方沛清)1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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