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陳科名被控涉偽造文書 獲判無罪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9日電)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新北市清潔隊員徐士健被控涉偽造棄土買賣合約、放水,讓業者少罰24萬元。新北地院今天認定該合約書非業務上登載文書,不符法條構成要件,判兩人無罪。
陳科名涉嫌向建商收賄千萬元,施壓新北市政府加速取得建照,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去年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陳科名10年8個月徒刑,目前上訴中,另再被追加起訴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指出,聯振勝工程公司在民國104年2月起承攬新莊一處建案剩餘土石方清運工程,但清運車輛開進合法的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繞場後便開走,隨即以新台幣1000元或1300元轉售給桃園大溪、五股砂石場,毫無價值的棄土則隨便丟棄,經新北市工務局發現後,工地遭停工。
但停工期間,業者仍繼續清運,同年6月在新莊區遭警攔查,因無法出示寫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地及處理地點的證明文件,警方通知新莊區清潔隊值勤車組長徐士健前來處理,徐男卻涉嫌違反規定,放水讓聯振勝可日後補提證明文件。
「聯振勝」業者推派顏姓經理以陳科名秘書身分請託徐男,並請陳科名致電環保局,相關涉案人製作假的廢土買賣合約書、補拍載運土資場傾倒照片,讓聯振勝以7天內補提相關證明文件方式逃避裁罰30萬元,最後僅裁罰6萬元。
檢方認為陳科名、徐士健觸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徐男另涉犯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將兩人追加起訴。
新北地方法案審理認為,陳科名與徐男涉嫌偽製假的買賣合約書、照片,性質上並不是該法條指稱類型,與法條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不構成犯罪。
新北地院也認為,劉姓司機被攔查後,徐男依法收受補附文件,但最後仍提出告發,形同認定未補正,並無違法之處,且稽查後是由裁處中心認定違規情況及裁罰金額,難以認定裁處中心判罰6萬與徐男圖利有關。
法院認為,此案並無積極證據證明陳科名與徐士健犯罪,判處兩人無罪。檢察官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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