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蘇志強當選無效確定
2021/1/26 18:0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經遞補成為桃園市議員的蘇志強被控賄選,刑事部分去年底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定讞;民事部分,檢方訴請判決遞補當選無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當選無效。全案確定。
蘇志強參加桃園市第2屆議員選舉第14選區選舉落選,因當選人陳榮基涉及賄選,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蘇志強因而於民國108年12月20日遞補為市議員。
判決指出,蘇志強為求能於107年11月24日舉行的桃園市議會第2屆市議員選舉順利當選,在107年10月29 日在一家餐廳內,將裝有新台幣3萬元現金的信封交給李姓女子,囑託請李女將款項轉達給有投票權人。
二審指出,蘇志強被控刑事案件判決有罪定讞;他在高院審理時雖承認有交付3萬元現金給李女,但辯稱款項是交付會費等語;李女及其他證人則證述否認蘇志強有參加互助會,合議庭不採信蘇志強說法。
二審指出,原審判決蘇志強當選無效,並無違誤,蘇志強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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