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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來分駐所副所長休假酒駕送辦 記大過調職

2021/1/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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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7日電)新北市新店警分局烏來分駐所鍾姓副所長日前休假返鄉探親,昨天竟然酒後開車,在花蓮與一輛小貨車擦撞,鍾男與對方駕駛送醫,鍾男遭送辦。警分局火速懲處鍾姓副所長,記一大過調職。

58歲鍾姓男子6日下午4時許駕車行經花蓮縣豐濱鄉台11線43.4公里處北向車道時打算左轉,和直行的林姓小貨車駕駛發生擦撞,2人受傷送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豐濱原住民分院治療,雙方意識清楚,但鍾男酒測值高達1.39mg/L,遭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花蓮警方隨後查出鍾姓男子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烏來分駐所巡佐兼副所長。據了解,鍾男從警32年,平日執勤正常無異狀,人緣不錯。

新店警分局表示,員警休假期間發生酒後駕車肇事,已對鍾姓副所長行政懲處,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單位;另外,也針對分局所屬同仁加強教育嚴禁酒後駕車宣導。(編輯:陳仁華/卞金峰)1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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