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防衛過當開車撞死人 男子被判11年定讞

2020/12/7 12:0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林姓男子於106年間開車載有夫之婦回家,女子丈夫看到後持枴杖鎖攻擊林男汽車,反遭林男開車撞死。最高法院認定林男防衛過當,今天依殺人罪判決林男11年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與已婚的黃姓女子因網路遊戲結識,黃女於民國106年3月間到台中玩,當天晚間來不及搭火車返回嘉義,便由林男開車載她返家,途中黃女丈夫王姓男子來電,黃女說林男正載她回家,王男要求把手機交給林男接聽,詢問車型及車牌號碼。

判決表示,林男開車抵達黃女住處時,王男持枴杖鎖朝林男車子狂打,林男踩油門撞倒王男,王被拖行捲入車輛底盤下,受有骨折及血氣胸等傷害因而死亡。

林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有殺人犯意,供稱當時為防止繼續遭攻擊踩油門前進,是正當防衛。不過,法院認定林男防衛行為超越必要程度,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11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912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