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工人2死 高市勞檢:未通風及偵氣將裁罰
2020/12/2 08:47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日電)高雄市鹽埕區下水道2 名維修工不治意外,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檢處初步調查指出,疑因局限空間作業未先通風換氣及氣體偵測,經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將裁處新台幣30萬元。
市府勞檢處於事件發生後派員前往調查指出,人員在局限空間作業未實施通風換氣及氣體偵測,人孔內有硫化氫,在經過消防人員灑水後,人孔內濃度仍有2.6ppm。
勞檢處指出,經查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至第29條之7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的規定,最高將處30萬元罰鍰。
勞檢處在事發後已勒令工地停工,釐清追究肇災責任並協助慰助事宜。
這起下水道工人2死事件發生在鹽埕區大公路50巷的巷口,當時是巡邏員警經過,疑有異狀,經聯繫消防局協助,才救出2名下水道工人。
鹽埕分局長蕭正松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巡邏員警於昨天晚上近9時經過事發地點,因見巷口的人孔蓋被開啟,於是以手電筒照明,驚見有人員在涵洞內,緊急通知消防人員協助並救出2名傷者送醫。
高市府水利局指出,1日上午接獲通報指鹽埕區大公路56號前的污水管線疑擠塞,所以派工由維護廠商協助清理,業者於傍晚出工清理管線。
2名傷者從下水道被消防人員救出送醫後,都宣告不治。(編輯:黃世雅)1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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