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囂張擄人押山區毒打 檢方請法院從重量刑
2020/10/19 19:30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9日電)黃姓男子與林姓被害人疑有金錢糾紛,竟趁林姓被害人開完庭走出南投司法大廈時,強押上車載到山區毒打;全案偵結,檢方認為黃男等人藐視公權力,提起公訴,請法院從重量刑。
林姓被害人109年8月17日下午到南投地方法院開庭後,在法院外遭人強押上車,經隨行友人發覺後,向南投地方檢察署法警室求援,檢察長張曉雯獲知,立即指示檢察官指揮南投縣警察局南投分局偵辦,並火速調閱法院外及相關道路監視器畫面。
警方案發後3小時攔下黃男駕駛的車輛,並救出被害人,訊問後,黃男遭聲押禁見獲准,案件持續偵辦,再查獲其他被告涉犯妨害自由、恐嚇等犯行。
南投地檢署今天表示,黃男等人僅因與林姓被害人有金錢糾紛,即趁被害人到法院開庭,以預先準備的工具,強押被害人上車,並載往台中巿霧峰區山區無人處所徒手毆打、持電擊棒攻擊,並威脅被害人要妥善處理債務、別亂講話,否則就要挖洞埋人。
南投地檢署指出,檢察官認為黃男等5人大白天在法院外犯罪,明顯藐視公權力,毫無法治觀念,且任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造成被害人恐懼,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經偵查終結,將黃男等人以涉犯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陳仁華/卞金峰)1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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