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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政府承受資產 嘉南水利會聲請假處分被駁回

2020/9/25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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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農田水利法將於10月1日實施,嘉南農田水利會成員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政府強制承受水利會所有水權及資產。北高行今天裁定駁回聲請,全案可抗告。

北高行指出,行政法院就行政訴訟事件或行政非訟事件的審理,原則上是針對具體事件所適用(過去或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做審理裁判。尚未施行的法律,無法據以產生爭執的公法上法律關係,也無從形成具體的行政訴訟事件或行政非訟事件。

北高行表示,不論是對行政機關依法發動的行政作用提起行政訴訟,或為防免行政機關依法發動行政作用而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均是在相關法律施行後,才有可能。

北高行認為,本件於農田水利法施行前,並沒有因此法而生爭執的公法上法律關係,也沒有無因此法得據以提起的此案訴訟,即無「於本案訴訟裁判確定前」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法律依據及必要性,應予駁回。全案可抗告。(編輯:戴光育)10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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