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相伴被害人 蔡清祥關懷吳銘漢遺孤已20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去年1月要求檢討修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須以被害人權益為核心,一路相伴被害人,並舉例自己至今20年來,持續關懷死者吳銘漢夫婦的遺孤。
法務部今天下午與媒體記者茶敘,主題為「全面提升犯罪被害人的權益保障 開創我國被害人保護工作新頁」,由保護司報告現況以及預計修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並將於年底送交行政院。
蔡清祥表示,在重大災難時,都可以看到慈濟等民間團體現身關懷被害人,期許犯保人員也能做到這樣,第一時間到達之外,更能一路相伴關心撫慰被害人;民國87年公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他當時為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後來發生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他去家中探望吳姓夫婦的遺孤吳東諺,至今20年來持續給予關懷。
保護司長黃玉垣指出,去年1月組成「犯保法研修專案小組」,針對已施行20餘年的犯保法做全面檢視,徹底檢討現行制度不足之處,邀集各界意見及修法建議,積極進行法案研修,使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能與時俱進,更加健全及完善。
黃玉垣指出,檢討犯罪被害補償金定位及求償規定,讓被害人得以充分向加害人進行民事損害賠償請求,也就是國家直接給被害人補償金,被害人另可向加害人求償,使被害人雙軌下獲得賠償。
被害保護科長張哲銘補充,被害人或其家屬申請補償金,受理案件須為死亡、重傷及性侵害,統計去年共發放541件總金額為新台幣3億436萬元,國家代位向加害人求償完成僅有1861萬元,僅有6%。
法務部新聞稿表示,每一起犯罪行為的背後並不是只有一名被害人,被害人的家庭往往可能因驟然喪失親人或家庭重要成員受重傷而頓失依靠,迫使家庭角色重新分配,導致功能喪失、角色危機或心理調適問題。
這次犯保法修正重要課題,即在於以被害人家庭為中心,關注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生理與心理層面需求,協助撫平心靈創傷,促進自我身心調適,即時提供社會補償,並讓被害人從第一個接觸的專業人員起皆能充分獲得資訊、在各階段均可獲得專人協助,一路相伴其走過訴訟流程與生活困境,重新面對生命再次懷抱希望,積極面對未來人生。(編輯:張銘坤)1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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