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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提大同董座林郭文艷解任 北院首度開庭

2020/9/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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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投保中心針對大同公司6月間股東常會逕自認定部分股東無表決權,對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解任董事職務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雙方律師來往攻防,法官諭知22日再開庭。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7月初以林郭文艷執行董事職務有違反法令的重大事項,顯有不適任董事的情事,對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林郭文艷提起解任董事職務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雙方由律師出庭。投保中心主張,大同公司於6月30日通知書限制出席人數、林郭文艷在股東會上未明確揭示出席股權;大同剔除市場派表決權,並無視股東提出要求封存票匭的臨時動議。

大同、林郭文艷委任律師表示,部分股東疑收受中資購股,剔除表決權並無不妥,是否構成解任董事要件有待確認,投保中心若對股東會決議不滿,應提決議無效訴訟,而非解任董事。

法官舉8月底台商鄭文逸涉大同炒股案宣判,要兩造陳述意見。投保中心律師指出,判決未認定鄭文逸以中資炒作大同股票,林郭文艷以中資為由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沒有充足證據。

大同、林郭律師表示,檢方起訴炒股案時,已認定鄭文逸資金來自中國商人任國龍;至於是否構成炒股犯行,重點不在於資金是否為中資,刑事判決當然沒有調查必要。(編輯:戴光育)1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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