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酒後攜重殘女共赴黃泉 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2020/8/27 19:05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7日電)康姓女子不堪長期照顧重殘女兒,酒後以延長線纏繞自己和女兒頸部試圖共赴黃泉,幸遭阻止。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康女,並建請法院審酌長期照顧被害人壓力情形,量處適當刑度。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康姓女子平日與42歲女兒陳姓女子同住在新北市瑞芳區,陳女是重度多殘患者,長期癱臥在床,生活無法自理,平日都由康女照料。
檢方表示,康女今年4月16日晚間10時許,酒後深感生活不堪負荷,先致電向吳姓里長,揚言「我跟女兒要上吊」等語,再以延長線纏繞自身和陳女的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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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女隨後往前傾,欲以自身重量勒緊延長線方式勒死女兒,並謀同自殺,所幸警方接獲吳姓里長報案,偕同吳姓里長前往住家查看,當場撞見阻止,解開康女及陳女頸上繩套。
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康女,並建請法院審酌康女因經濟狀況不佳,且長期照顧被害人,壓力甚為沉重等情形,量處適當刑度。(編輯:方沛清)1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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