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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弒母斷頭案獲無罪 高檢署:一定上訴

2020/8/2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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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弒母斷頭案被告無罪,台灣高檢署今天傍晚指出,承辦檢察官一定會上訴;法務部長蔡清祥重申,此為個案判決,呼籲民眾不要誤解而恣意觸法。

桃園梁姓男子涉砍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2家醫院鑑定,認定梁男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依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衛生局。可上訴。

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重申,尊重判決,但也呼籲ㄧ般民眾及青少年不要誤會,把自己搞到沒有辨識能力即可免卻刑責、加害於人。

蔡清祥說,最近司法出現一些判決,與民眾法律情感有落差,比如說,有人喝酒喝太醉襲警涉妨害公務罪被判無罪,今年4月殺害鐵路警察的鄭姓男子因精障一審獲判無罪,加上梁姓男子吸毒弒母今天又無罪, 一連串的司法判決,難免讓社會大眾誤會或產生不良的模仿效果。

蔡清祥指出,法官引用刑法減、免刑規定去量刑,本是依個案不同情節的考量,並非青少年朋友只要喝酒喝到沒有判斷能力、或者吸毒吸到完全喪失意識,如此一來即可為所欲為、我行我素、並加害於人,還可以藉此逃過法律的制裁,因此提醒民眾仍應切記遵守法律。(編輯:李亨山)1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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