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隆郭克銘不服羈押提抗告 高院完成分案
2020/8/8 13:46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北檢偵辦立委涉收賄案,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8名被告獲准。在押的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提起抗告,高院已完成分案。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查出李恆隆涉嫌透過郭克銘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企圖藉由公司法修法或施壓經濟部等方式,奪回SOGO經營權。
檢調另查出,郭克銘擔任2名殯葬業者的白手套,涉嫌行賄立委趙正宇施壓營建署,將旗下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管制區土地劃出管制區。
北檢上週發動搜索、約談行動後,1日聲押10名被告,北院裁定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李恆隆、郭克銘、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等8人羈押禁見。趙正宇、徐永明部分,北院先後裁定2人分別以新台幣100萬元、80萬元交保。
案經北檢、丁復華、林家騏提起抗告,趙正宇交保裁定昨天遭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北院今天重開羈押庭;徐永明交保確定,丁復華、林家騏羈押確定。
陳超明、蘇震清、廖國棟、余學洋昨天提起抗告,由高院刑事第十六庭組成合議庭;郭克銘則於昨天下班時間後提起抗告,由高院刑事第九庭組成合議庭審理。李恆隆於昨天深夜提起抗告,同樣由高院刑九庭審理。
全案8名在押被告皆提起抗告,除丁復華、林家騏羈押確定,其餘6名在押被告抗告結果,仍待高院審理。(編輯:李錫璋)10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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