峯田和伸台北露鳥遭檢起訴 超過時效法院判免訴
2020/8/6 12:36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日本藝人峯田和伸於民國96年來台演出時,公開裸露生殖器,被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法官審理期間傳、拘未到,今年7月超過追訴權時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免訴。
判決指出,峯田和伸為日本演唱團體「銀杏BOYZ樂團」歌手,於民國96年7月27日應台灣音樂展演協會之邀來台演出,他於同年7月28日在台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野台開唱會場「風舞台」演出搖滾樂曲時,突然褪下所穿著短褲,裸露生殖器官約40秒。
台北地檢署同年9月間依刑法公然猥褻罪起訴峯田和伸。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傳喚峯田和伸未到,拘提無所獲,於97年4月間發布通緝。
法院指出,公然猥褻犯罪追訴權時效期間為12年6月,本案追訴權時效已於今年7月23日完成,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峯田和伸免訴。(編輯:張銘坤)1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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