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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消保官消防局副局長喝花酒 檢方貪污罪起訴

2020/6/17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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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7日電)新竹縣羅姓消保官貪圖黃姓建商的建案報酬,以職務之便施壓承辦公務員,還與消防局陳姓副局長、羅姓環保代理局長、新湖地政事務所周姓主任喝花酒,檢方今天依貪污罪起訴5人。

新竹地檢署今天表示,羅姓消保官在2015年認識黃姓建商,黃男為讓新竹縣建案順利銷售,並以保證獲利方式,讓羅男投資建設公司的建案,而羅男獲利達新台幣138萬餘元。

檢方指出,黃姓建商也經常招待羅男,到有女性陪侍的場所,以維持良好關係。另外,羅男為確保投資獲利,也藉由擔任消保官之便,從中施壓公務員,居間協調關說,為促成黃男所要求事項,羅消保官並與羅姓環保代理局長、消防局陳姓副局長、周姓主任,共同接受招待喝花酒。

檢方指出,羅男長期擔任消保官,職掌消費者申訴、消費爭議調解事項,且擔任新竹縣政府九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等重要職務,更應廉潔自持、恪遵法律規範。

檢方表示,但羅男貪圖黃男的高額報酬,長期接受酒色招待,忘記身分職責,以職務影響力充當業者「門神」,藉此謀得個人不法利益,已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對公務員職務上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將5人起訴。

新竹縣政府表示,尊重新竹地檢署依法起訴權責,後續在法院審理階段,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釐清相關疑慮,絕不護短。(編輯:卞金峰)1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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