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高中生涉砍傷10歲國小女童 法官裁定收容
2020/6/11 18:39(6/11 18:59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新北市淡水區一名16歲劉姓男高中生今天上午涉嫌持刀砍傷校內國小部10歲魏姓女童,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訊問後,裁定收容。
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表示,淡水區某學校高中部一名16歲劉姓男學生,今天上午7時許到校後,繞行至校內國小部時,拿出從家中帶來的料理用水果刀,砍傷在排隊量體溫的10歲魏姓國小女童。
警方指出,魏姓女童後背有多處長約4至10公分刀傷,劉姓男學生左手也被刀劃傷,兩人都送醫治療;女童傷口疑傷及內臟,手術後雖暫時脫離險境,但仍得留院觀察。
警方表示,劉姓男學生宣稱涉案是因為一時情緒失控,當時知道他在做什麼,但腦袋一片空白,他與被害的魏姓女童彼此也不認識。
警方指出,劉男因個性十分內向,疑與同儕相處時,在人際關係上常認為外界對他有異樣眼光,長期壓抑之下,一時情緒失控、爆發,訊後移送少年法庭。(編輯:戴光育)1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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