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羈押吞電池就醫如廁脫逃 判2月徒刑
2020/6/7 16:20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7日電)蘇姓男子因毒品案遭法院裁定羈押在基隆看守所,竟以吞服電池為手段,藉由就醫上廁所砸破玻璃窗脫逃,但最後仍遭逮捕,法院審理後,依脫逃罪,未遂,判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基隆地方法院簡易判決書指出,42歲蘇姓男子因毒品案件,於民國107 年8月9日經基隆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在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同年8月12日凌晨0時許,蘇男吞下電池後由戒護人員戒護至基隆長庚就醫。
法院表示,蘇男當天凌晨4 時36分許,在基隆長庚醫院先向戒護人員聲稱腹痛需如廁,戒護人員將他帶到廁所時,再向戒護人員佯稱需衛生紙,趁戒護人員拿取衛生紙之際,蘇男將廁所上鎖,並以馬桶水箱蓋砸擊廁所玻璃窗,從玻璃窗脫逃,經戒護人員沿路追緝,在醫院資源回收間將他緝獲。
蘇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不諱,檢方偵查後,依脫逃罪起訴蘇男。法官審酌蘇男無視國家公權力的執行,兼衡蘇男犯罪動機、目的和手段等,依脫逃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9060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