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終結案件 高檢署3日起網路公告
2020/6/3 22:29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起,在官網公告再議終結的案件。高檢署表示,先前只有在公布欄公告再議案件處理結果,考量律師、當事人需求,即日起於網路公布,但僅限再議終結案件。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再議的情形包括,告訴人不服不起訴或緩起訴,可聲請再議;檢察官針對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若認為嫌疑不足不起訴,而無得聲請再議之人,則應依職權聲請再議。
上級檢察署若認為再議無理由,將予以駁回,若認為再議有理由,則可命原檢察署續行偵查,或命原檢察署起訴。
高檢署過去處理再議案件的結果,僅會以紙本方式公告於公布欄,但屢屢接獲律師或當事人反映希望有便民措施,考量各地檢署均已於網路公告案件偵查結果,因此決定今天起於官網公告再議終結的案件。
高檢署表示,官網僅會公布再議確定,亦即駁回再議的案件,至於發回續查等未確定案件則不會公告。(編輯:陳俊碩)1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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