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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海龜又遭騷擾 婦人送辦裁罰

2020/5/1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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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8日電)屏東離島小琉球又發生騷擾綠蠵龜事件,1名婦人在沙灘伸手抓綠蠵龜,被海巡單位函送法辦。海巡署第5岸巡隊表示,最近騷擾綠蠵龜每件開罰都是數十萬元,請民眾不要觸法。

因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趨緩,加上近日連續出現攝氏35度以上高溫,小琉球地區戲水遊客也出現往常人潮。海巡署第5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今天表示,昨天下午2時許,1名婦人在美人洞附近海域戲水時,用手抓綠蠵龜,海龜被驚擾急忙擺動前肢,海面上因此引起一陣水花。

這段畫面被民眾錄影下來向小琉球安檢所檢舉,岸巡人員隨即前往將這名婦人帶回訊問,婦人坦承騷擾海龜,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綠蠵龜是保育類動物,小琉球已是著名的綠蠵龜棲息地,當地民眾都有保護綠蠵龜共識,不論在沙灘或是海底騷擾綠蠵龜,都會被民眾拍攝到並向安檢所檢舉。

第5岸巡隊表示,從數月前發生多起觸摸海龜,到近期4月份遊客腳踩海龜等案件,每一涉案的民眾最後都被處新台幣數十萬元以上的罰金。

第5岸巡隊呼籲,來到小琉球,對於綠蠵龜要把握3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黃世雅)1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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