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和公寓縱火害9命 更一審判李國輝死刑

2020/3/31 10:4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緬甸華裔男子李國輝涉嫌於106年11月在中和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慘劇,最高法院去年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認定,已達應與社會永久隔離程度,判李國輝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緬甸華裔男子李國輝犯案前已有放火紀錄,民國106年11月初在中和區興南路承租的公寓套房內,自認常聽到其他房間傳來聲音;他覺得是同鄉透過臉書群組播放聲音對他侮辱,曾向蘇姓同鄉提出警告並揚言放火報復。

李國輝在不滿情緒及報復心切下,106年11月22日凌晨自備寶特瓶,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當天晚間8時32分返回租屋處點燃汽油縱火逃離現場,造成9人逃生不及葬身火窟。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李國輝以極端放火方式逞自己一時之快,遷怒無辜他人,達應與社會永久隔離程度,依殺人罪量處死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高院審酌李國輝表示後悔,但對死者家屬的賠償隻字未提,有殺人犯意,縱火犯行手段殘忍,奪走9條人命,惡性重大至極,難以教化,不得不施以極刑對待,有永久與社會隔離必要,去年5月仍判處死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受理後,今天宣判。(編輯:李亨山)10903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