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贓款比特幣洗錢 2人羈押
2020/2/11 12:19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1日電)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一起詐騙案發現,詐騙集團成員以騙得贓款透過比特幣洗錢,經傳喚兩名涉案男子,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將再擴大清查集團相關金流及其他共犯。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去年底接獲情資有詐騙集團假冒檢警詐騙民眾,並將贓款以購買比特幣進行洗錢,即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仁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著手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詐騙集團成員先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代價吸收劉姓男子,由他申辦銀行帳戶存摺並開通網銀功能,同時提供身分證件給集團開立「比特幣帳戶」使用。
詐騙集團成員108年9月間向薛姓被害人以「健保卡遭人盜用涉嫌洗錢案」為由,分別假冒員警與檢察官要求被害人交付「交保金」,致被害人上當陸續交付現金及匯款近550萬元。
劉男與集團成員李姓男子隨後將部分贓款購買比特幣,轉至境外比特幣錢包,其餘贓款則由在押的集團王姓及李姓車手提領一空。
專案小組去年12月拘提劉男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今年2月6日又循線拘提李男到案,訊後認為李男涉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編輯:謝雅竹)1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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