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通令 嚴查囤積防疫物資等不法案件
2020/1/30 17:36(1/30 23: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最高檢察署今天發函高檢署等單位,要求所屬地檢署積極查緝囤積、哄抬防疫物資及散播不實疫情等案件,並追究刑事責任,以安定民心。
最高檢要求台灣高等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督導所屬地檢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嚴密查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中涉及刑事責任的不法案件,積極蒐集具體事證,依法追究責任。
最高檢指示,地檢署應積極查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於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的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行為且情節重大者的案件。
此外,明知自己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及散播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均為最高檢指示地檢署積極查緝的案件。(編輯:李錫璋)1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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