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控謝寒冰誹謗 一審判無罪
2019/12/5 16:45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不滿名嘴謝寒冰在電視節目中,指涉她在高雄市長任內亂花錢,並在與高雄氣爆災民簽代位求償時,未告知權利義務,自訴謝男誹謗。台北地院今天判決謝男無罪。
陳菊自訴指出,謝寒冰於今年1月28日在中天電視台錄製「新聞龍捲風」節目時,指稱陳菊擔任高雄市市長時,電費每2個月達新台幣12萬元,及高雄石化氣爆時高雄市政府與災民簽代位求償時,並未清楚告知災民權利義務,認為高雄市政府是用騙的手段。
陳菊主張,謝寒冰以相關言論散佈於眾,導致陳菊個人名譽及社會評價受到負面貶抑,涉犯刑法誹謗罪。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謝寒冰對「電費」及「高雄石化氣爆事件」相關陳述,均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並均在合理適當的評論範疇,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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