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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屍案二審 凶嫌辯無罪沒殺妻

2019/10/16 17:39(10/16 18: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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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桃園男子陳登科被控因故殺害分屍妻子簡美珠,一審遭判死刑,二審今天首次開庭,他稱無罪,沒有殺妻。辯護人主張與陳男溝通困難常雞同鴨講,請求鑑定是否有就審能力。

陳登科還押時,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殺妻,他以台語回答「嘸」;他在庭上說,因為不懂法律,文書字體太小,看不清楚,與其他律師簽約,但律師都沒來。他堅持自己無罪,已經被羈押2年了,不會逃亡,會隨傳隨到,被關到精神錯亂,毛病也多,請求不要延押。

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律師翁國彥、陳曉婷在二審協助辯護並出庭,因陳登科重聽,開庭期間法官、律師、檢察官均較大聲說話;翁國彥庭上說,在北所接見陳登科時,溝通有很大困難及障礙,常雞同鴨講,請求法官蒐集他的病歷、卷證及監所資料,一併送台大醫院或是北巿松德院區鑑定,鑑定他的就審能力、案發時是否能辯識行為違法、教化可能性。

法官許曉微庭末諭知,陳登科羈押期30日到期,是否延押及送請鑑定,合議庭將進行評議。

68歲的陳登科被控與69歲的簡美珠曾於1987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雙方在2016年離婚後,卻又於2017年8月登記結婚但未同住,陳登科認為,簡美珠在離婚時曾答應給予一半財產,但因遲遲沒有履行,而對妻子心生不滿。

去年5月25日上午10時許,陳登科打電話要求簡美珠到他的住處,2人因離婚財產分配發生爭執,陳登科盛怒下持刀殺人,再將遺體以料理刀、鐵鎚,肢解成7大塊裝袋,灑上石灰粉防臭,臟器則裝袋冰冷凍。最後因2人女兒找不到母親,前往陳登科住處查覺有異,提著袋子前往派出所報案,袋子打開看到是簡美珠的頭顱,整起案件才曝光。(編輯:黃世雅)1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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