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短繳空污防治費 宏全國際董座等19人被起訴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4日電)知名飲料瓶蓋及包材廠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長期短報原物料,涉未正常開啟空污設備、短繳空污防治費,台中地檢署今天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詐欺罪等,起訴董座戴宏全等19人。
行政院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與台中市環保局運用高科技儀器及使用空氣監測物聯網系統,長期蒐證監控,發現經營保特瓶包材與充填代工大廠宏全公司台中廠涉嫌違法排放未經處理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
全案經報請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周佩瑩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檢方指出,宏全公司台中廠凹版印刷程序(M02)製程後設置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未依M02製程運作正常開啟,卻引用空污設備的檢測報告,據以計算防制設備的削減量,扣抵空氣污染防制費,不實填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操作紀錄維護表,應付台中市環保局的稽查,進而涉嫌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
檢察官扣押宏全公司歷年原物料申購資料、申報資料分析比對,發現宏全公司長期調整原物料的使用量,涉短報空氣污染防制費。
其中,射出成型程序(M01)製程所使用油墨及溶劑的每季短報比例為100%,全部未申報;M02製程所使用的油墨及溶劑的每季短報比例亦高達66%至86%。民國106年10月至107年9月間,空污設備一週僅開啟2天,應付檢查。
檢方為釐清短報手法、涉案行為人的分工,透過「台中地區檢警環林查緝國土犯罪聯合小組」平台,查扣內部簽呈、電子郵件等,發現在102年已有維修工程師告知空污防治設備不足,應再添購三套,但公司僅購買一套,以此證明宏全公司負責人戴宏全、總經理曹世忠對短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的手法知悉且容任。
檢方核算宏全公司涉嫌詐得不法利益共計為新台幣7729多萬元,宏全公司在108年9月繳回、由台中地檢署查扣,全案偵結起訴,台中地檢署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詐欺罪起訴戴宏全等19人。(編輯:戴光育)10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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