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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陳菊對災民落井下石 費鴻泰判無罪

2019/9/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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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費鴻泰今年4月在臉書發文,指前高雄市長陳菊對莫拉克風災及高雄氣爆災民落井下石。陳菊向法院自訴誹謗。台北地院今天判決費鴻泰無罪。全案可上訴。

高雄市政府今年4月3日宣布放棄對小林村國賠案的上訴,費鴻泰4月5日在臉書上發文指高雄市長韓國瑜「佛心待民」,並表示「陳菊不但不幫忙,還落井下石。相對比較於現任韓國瑜市長的佛心,陳菊真是禍心,不能苦民所苦」。

費鴻泰表示,「莫拉克風災時,高雄市府未主動派員協助進行撤離,因而導致小林村滅村;但是,陳菊前市長卻拒絕國家賠償」,又指高雄氣爆案時,陳菊誆騙災民要以代位求償的方式處理,結果因超過時效,導致災民求償無門。

陳菊認為,費鴻泰所舉兩例都悖離事實,故意散布不實導出錯誤的結論,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費鴻泰加重誹謗。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林村事件發生當時,高雄縣市尚未合併,撤離責任屬高雄縣,高雄市確實並未協助撤離;高雄縣市合併後,高雄市拒絕小林村請求國家賠償,及高雄市氣爆案應由高雄市府負責部分,均非虛偽陳述,不構成誹謗罪。

另外,費鴻泰言論中有關「禍心」、「不幫忙還落井下石」、 「不能苦民所苦」、「誆騙災民」等為意見表達,法院認為並無證據證明被告發表言論非出於善意,應在合理評論範圍內,故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也不構成誹謗罪。因此判決無罪。(編輯:李錫璋)10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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