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少女遭囚3年 檢察官起訴生母與繼父
2019/8/19 17:52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9日電)桃園市余姓婦人帶著女兒與張姓男子再婚,但疑因少女不服管教,夫妻2人竟將少女囚禁長達3年的時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依使人為奴隸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依規定加重其刑。
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表示,桃園市37歲余婦與42歲張男從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期間,將少女囚禁在楊梅區住處2樓長達3年,並封閉對外窗戶,讓少女從15歲到18歲間,過著奴隸般不自由的生活。
少女被囚禁期間,繼父張男會提供零食、泡麵、微波食品等食物,供少女在2樓廚房自行煮食。少女常從窗戶縫隙看到鄰居孩子進出,她竟以繩索綁著吊籃垂降轉賣零食賺錢,並在2018年10月間向鄰居買來二手手機,更利用鄰居提供的wifi密碼上網抒發心情,直到有網友替她報警事件才曝光。
余婦與張男在訊問時坦承,將女兒長期反鎖在住處2樓,並將1樓通往2樓及3樓的門上鎖,2樓的對外窗戶也用膠帶封閉,女兒的生活空間就只剩下2樓。
檢察官指出,目前少女已被安置,但余婦與張男的行為,已涉犯刑法私行拘禁罪、妨害幼童發育罪、使人為奴隸等罪,除從重依使人為奴隸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另外,檢察官也建請法官審酌余婦與張男身為少女的母親及繼父,本應對其保護照顧,竟擅以管教為由將女童長期拘禁,並提供不良飲食、醫療及生活環境,對少女身心發展造成壯大戕害,且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請予以從重量刑。(編輯:方沛清)10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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