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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賄賂海巡掩護走私菸 男判刑1年8月定讞

2019/8/7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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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男子陳清江計畫走私香菸,找上海巡署官員意圖行賄換取包庇但遭拒絕,二審依行求賄賂罪判處陳清江有期徒刑1年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清江為台東縣知名餐廳老闆,民國104年間與友人謀議走私香菸,兩度向時任海巡署東巡局第八一岸巡大隊司法組金姓組員行求賄賂,表示願意以30萬至40萬元代價行賄,藉以探聽勤務表或讓海巡放水掩護。

金姓組員未答應陳清江的賄賂請求,案經廉政署調查而曝光。

一審台東地方法院、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都依關於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判處陳清江有期徒刑1年8月,併科罰金20萬元,褫奪公權2年。

二審判決理由並指出,陳清江意圖行賄,污損公務人員廉潔,危害情節極為嚴重,犯後亦未見其悔悟。

案經陳清江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法之處,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李錫璋)1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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