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慈綪夫妻涉收回扣各判12年 前琉球鄉長判22年
2019/8/1 18:46(8/1 19:23 更新)
(中央社屏東縣1日電)屏東地方法院審理琉球鄉多起工程弊案,因「廣大興」漁船喋血案聲名大噪的前屏東縣議員洪慈綪與丈夫黃志威,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各判刑12年;前琉球鄉長陳隆進則重判22年。
民國102年5月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被菲律賓公務船射擊,導致船長洪石成死亡,當時洪石成女兒洪慈綪因敢言而聲名大噪,並被稱為「洪大姐」;洪慈綪隔年以無黨籍當選屏東縣議員,但卻被檢舉與當時競選的前琉球鄉長陳隆進綁在一起買票,洪慈綪被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洪慈綪勝訴。
屏東地檢署105年起追查陳隆進所涉的納骨堂及多起道路工程弊案中,發現洪慈綪與從事包商的黃志威涉嫌在一起道路工程案中,收取回扣300多萬元,106年夫妻倆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洪慈綪以50萬元交保,黃志威被收押,洪慈綪隔年尋求連任失利。
屏東地院昨天宣判,洪慈綪與黃志威各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犯罪所得360萬元。
全案被告多達12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合併判22年、褫奪公權5年的陳隆進,屏檢調查,他所涉工程弊案多達12件,收取回扣超過100萬元。
在納骨堂工程中,也被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的前琉球鄉長蔡天裕獲判無罪。
洪慈綪表示要再上訴,記者直至截稿沒聯絡上陳隆進。(編輯:林沂鋒)1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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