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父親幫忙買票 彰縣議員施嘉華遭判當選無效

2019/7/3 19:3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3日電)彰化縣議員施嘉華的父親在議員選舉時涉嫌幫兒子買票,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施父參與選務很深,沒有經施嘉華同意就自行買票有違常理,因此判准檢方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

對於被判當選無效,施嘉華陣營指出,收到判決書後會再提出上訴。

中國國民黨籍彰化縣議員施嘉華在去年選舉時,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查出,施嘉華的父親以僱用村長、鄰長發送競選總部成立大會邀請函的名義,交付新台幣5000元賄款給村長,村長再以每人1000元發給選區內的鄰長。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檢方也查出施父交付30萬元賄款給某樁腳,再由樁腳透過管道假藉發放500元工作費,實際上選民只要簽署領據即可領現金賄款,共查出18戶選民收賄,但30萬元的賄款沒有完全用完,施嘉華雖說對父親幫自己買票不知情,但檢方仍針對施嘉華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地院法官則認為,施父籌措大筆金錢從事有計畫的買票,參與選務很深,如果沒有經被告容許或是在不違背被告的本意下,就自己決定出錢買票賄選,明顯違反常理及經驗法則,因此認定被告施嘉華有投票賄賂的行為,符合當選無效的要件,因此裁准檢方所提的當選無效之訴。(編輯:翁翠萍)10807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